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数据更新及第一批第二批独角兽企业、第三批瞪羚企业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附件1)所列条件,以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十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为主。国家垄断性行业、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餐饮娱乐、批发零售、金融服务行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2019年公布的第一批独角兽企业和2020年公布的第二批独角兽企业和第三批瞪羚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程序、条件与新认定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1.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已提交上市申请或上市进入辅导期或列入省重点上市辅导计划的拟上市企业;2.《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支持的产业领域企业,或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技术、新一代通信技术等为代表的未来产业领域企业;3.在工业“六基”、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省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的企业;4.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平台类、模式创新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单项冠军企业或在数字经济发展、5G应用、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等方面贡献突出,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和表彰的企业。
(二)申报办法
企业自主申报。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与佐证材料(请企业加入服务企业群组,后期将在群组内发送材料要求)一同装订成册,并准备PDF及Word或Excel电子版。
请各企业于5月22日17:00前将企业申请书(附件2)包括佐证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要求有封皮、书脊、目录;申请书+佐证材料PDF扫描版一份,申请书Word版一份,建议U盘拷贝)、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件放入申请书、PDF扫描件一份,Excel版一份,建议U盘拷贝)报送至发改科经部。
二、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数据更新
为深入摸清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高成长企业的培育和支持的力度、精度,现结合年度培育认定工作组织对有效期内瞪羚企业进行信息数据更新和调研。请各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4)、反馈《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附件5),于5月17日12:00前将企业数据更新材料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5)统一发送到发改科经部指定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确保材料质量,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请各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不针对任何第三方设立“特殊通道”。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三)经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联 系 人:许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88871363、88871416
公务邮箱:gxqxulm@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711室
服务企业QQ群:821817318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20]8号).pdf
附件2 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3 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发改科经部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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