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绿色工厂后备队伍,现组织开展淄博高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第二批)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一批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
对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效水平应达到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所规定的基准值,达到标杆值的优先推荐。
二、入库条件
绿色工厂入库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8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3、被动态调整出国家、省、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不遵守相关节水政策,取水存在超计划;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材料
1.淄博高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
2.淄博高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申请书(见附件2);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请将以上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标注好企业名称,发送至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产业发展科邮箱:gxqkjjhwkjyglbgs@zb.shandong.cn
四、工作要求
1.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高新区工信商务局产业发展科邮箱;
2.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资格;
3.已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第三批)的企业将自动纳入绿色工厂培育库,无需重复申报;
4.在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时,根据申报要求,原则上从绿色工厂培育库中企业筛选,择优上报。
联系人:韩熠冰、马瑜晨 联系电话:3591808
公务邮箱:gxqkjjhwkjyglbgs@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高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2:淄博高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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