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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产业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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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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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崂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及类别

(一)产业政策企业范围

申报2023年产业资金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崂山区注册并登记纳税;

2.财务核算健全;

3.申报企业的区级综合贡献达到我区产业扶持的要求。

(二)产业政策类别及要求

1.新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注册,且2022年度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

2.存量企业:

1高成长性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前注册,2022年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到15%的(同比基数也需要达到50万元)。

2重点税源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前注册,2022年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200万元且较2021年同比实现增长的。

3.购房企业:符合崂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房地开发企业除外),2022年后在崂山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达到500平米的,可单独申请购房补助。

二、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提报材料

1.5月12日-5月17日为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期。

2.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提报《崂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崂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企业承诺书、审计报告及其他需补充的资料。拟申报产业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区财政局税政科(区政府东塔楼1010房间)。逾期未提报材料的企业视同放弃2023年产业资金申报。

三、其他要求

(一)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可同时获得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的,除特殊规定外,按照就高不重复奖励原则执行。涉税支出由获得奖励的相关主体承担。

(二)年度中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可选择次年作为享受政策第一年,按以前政策享受5年新企业扶持未执行完毕的,可按本政策相应年度扶持比例申请扶持资金。

(三)对于出现信用缺失、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不配合政府工作等负面问题的企业或机构,可取消扶持资格。

附件1:崂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报表

附件2:崂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综合评价表

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方式:区财政局税政科;88999651,8899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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