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废止《栖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栖烟专[2022]1号)的通知

查看原文
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栖霞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5-11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栖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栖烟专[2022]1号)进行评估后,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栖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栖烟专[2022]1号)。凡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栖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栖烟专[2022]1号

QXDR-2022-0730001

2022年9月1日


栖霞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5月1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