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一季度《城阳区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
境外展会补助的通知
各街道经贸办: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阳区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城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城阳区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城工信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城阳区2023年度骨干外向型工业企业境外展会补助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城阳行政区域内(不含高新区)注册并依法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骨干外向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骨干外向型工业企业参加的境外展会,按照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特装费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享受本政策补贴的境外展会项目不能再申报区级及以上同类政策。
2.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存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不予支持范围的情况,财政资金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展会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展会主办方的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与展方签订的展会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明确列示公司中英文名称、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及数量、特装费金额);展会项目实际发生的展位租用、特装等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包括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或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需盖银行业务公章)等;
4.参展现场照片3张以上(包括展位全貌、公司名称及展位号、展馆内关于展会的显著标识等);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所列申报资料,于5月16日前向所属街道报送材料(一式二份)。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仅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街道审核
各街道对本街道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组织做好初审工作。将企业报送信息汇总至《城阳区2023年骨干外向型工业企业境外展会补助汇总表》(附件3),于5月18日前将企业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Excel表格)统一报送至“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科”。
(三)征求意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街道审核推荐名单,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搜索栏,并发文征求区环保、发改、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审核公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拟给予奖励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
公示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提出意见,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要加大对《城阳区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安排专人对企业提报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申报程序、时间节点及时提报相关材料。
(二)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城阳区企业开拓市场补助资金申请表
2.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城阳区2023年骨干外向型工业企业境外展会补助汇总表
4.各街道经贸办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58770286
金宏网址:城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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