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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南区“金蓝领”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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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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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且注册地为市南区的企业和驻区院校均可向市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申请。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培训规模,具体按照实施培训项目单位条件的规定提报相关材料及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南区职业能力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泉州路21号甲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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