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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申报发布活动暨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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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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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矢志推进强省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民营企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创新理念引领企业发展,以协调理念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以绿色理念厚植可持续发展优势,以开放理念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以共享理念凝聚企业发展合力、共享发展成果,积极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共同开展 2023 年山东民营企业 100 强系列榜单申报发布暨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申报标准、程序、组织机构和申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社会公益性的原则,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坚持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企业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发布榜单

1.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

2.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

3.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潜力100强

4.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

三、申报范围

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申报和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上规模调研、社会责任调研、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申报一并进行,申报对象是注册地在山东境内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

四、申报及参加调研条件

(一)申报山东民营企业100强

申报企业注重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在4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二)申报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创新潜力100强

主要从企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能力、研发投入、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企业营业收入需达到3000万元、净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山东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

申报企业2022年末员工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

(四)参加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

调研对象为2022年度营收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民营企业,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会长、副会长企业,省、市工商联执委以上企业均需参加调研。

今年在往年调研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表三,拟对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进行专题调研。相关调研题目有较大幅度增加,请有国际化经营情况的企业积极填报。

五、填报要求

1.企业登录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网络申报系统(网址:http://sgm.acfic.org.cn)申报数据,通过系统导出调研申报表并打印(一式四份)报高新区工信商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4.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格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简介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5.申报企业需注重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近3年不得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等情况。

六、申报组织实施

(一)推荐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企业原始调研表、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简介(格式见附件1)、佐证材料(仅创新100强、创新潜力100强报送,佐证材料目录见附件2)等证明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四份,于5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于5月15日上午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商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二)初步评审。省活动工作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入选民营企业100强、创新100强、创新潜力100强、吸纳就业100强建议名单,对不注重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近3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等情况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公示。在各主办单位网站公示拟入选企业建议名单,公示期3天。

(四)审核确定。省活动工作组对公示后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由主办单位联合发布“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潜力100强”“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名单。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申报工作要求积极按照填报说明参加申报活动。

(二)申报企业要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审核后上报。

(三)对于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进行严格保密,不会以任何理由泄漏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相关媒体不得披露上榜企业的敏感财务数据。

(四)各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内容、数量和时间上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 系 人:高新区工信商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3586393

邮    箱: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

地    址: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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