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度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 其他
发文单位: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5-05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支持我市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西安市2023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抓落实方案》(市办字〔2023〕2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西安市2023年度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专题

本次《申报指南》共分为3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的申报条件、奖补标准及应提交资料等详见相关附件:

(一)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推进产业示范创新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9日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申报指南》。

(二)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向所在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将本辖区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上报市大数据局。

(四)市大数据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五)市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六)市大数据局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支持项目(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市大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西安市内注册(含西咸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

(二)具备生产必需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具备实施投资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三)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取消三年内申报市本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资格,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符合《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数据发〔2019〕13号)第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并通过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已申请认定2023年第一批西安市大数据企业的单位可以先行申报,最终以认定结果为准)。

(五)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政府相关部门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企业信用状况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报送方式: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大数据局上报推荐项目。

(二)报送资料:

1.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件1份(含附件1-3、1-5、2-3、3-3);

2.企业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3.企业项目申报书扫描件(PDF格式);附件1-3、1-5、2-3、3-3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44200300@qq.com。

(三)项目申报书内容:

详见各专题项目申报书编制提纲

(四)项目申报书格式:

1.项目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4);

2.项目申报书用A4纸张打印,胶印简装;

3.项目申报书脊处统一标明“××专题-××区县(开发区)-××企业(单位)”。

六、监督管理

市大数据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市大数据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5604

附件:1.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专题申报指南

2.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专题申报指南

3.推进产业示范创新专题申报指南

4.西安市2023年度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封面模板)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朱敏佳 电话:86788752)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