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城市交通工程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工法的研发利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申报需求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邮箱:jnsjtxh@163.com(已在济南市城市交通学会开展的市级工法评选中参与评选的,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朱明飞 0531-62356590
孙 杰 13706401377(济南市城市交通协会)
侯 俊 13105319600(济南市城市交通协会)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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