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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三原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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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三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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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三原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3〕13号)、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咸自资发〔2023〕86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破坏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非法挖沙采石、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按照“月清、月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早发现、早制止、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有关规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黄河流域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从卫片执法角度评估各镇(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压实镇(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3年各月度卫片图斑,通过外业核查、内业比对、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非法占用林地、河道挖沙采石等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和镇(办),做好记录,并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中填报移交情况及相关部门、镇(办)反馈的结果。

(二)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特别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遏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

(三)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肃约谈问责。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纪委监委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和部门开展警示约谈、问责,督促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自然资源部每月卫片图斑下发后,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系统填报等工作,将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研究解决。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一)“月清”。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月开始下发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随时监测,随时下发。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等规定,完成当月下发图斑的核查判定工作,将图斑核查判定结果务必于次月15日前利用“国土调查云”系统上报。

(二)“月核”。市级将以月度为单位对县级卫片执法图斑进行100%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对违法问题严重或卫片执法成果质量较差、差错率较高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抽查图斑判定真实性低于90%或存在虚假整改情况的,将适时开展通报批评。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对卫片执法检查数据进行自查,确保执法成果数据真实有效。

(三)“年度评估”。2023年7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2024年1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全县四个季度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并对全年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省、市将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成果,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等多项考核评估工作提供相关监测指标和数据成果,进一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效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法院、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迅速安排部署,积极统筹协调,实事求是填报,严格查处整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卫片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责任分工。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卫片执法工作主抓单位,要统筹协调好全县各相关部门、各镇(办),推动工作协同联动,共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县法院负责对职能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依法受理、依法裁定。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对职能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受理立案、快侦快办、严厉查处。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职能部门移送的违纪案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进行追责。督查部门负责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完成。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卫片执法工作经费的落实,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配合做好2023年全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各镇(办)要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负责做好辖区的土地监管、违法用地整改和拆除复耕工作。

(三)严肃约谈问责。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家采取先进科技技术手段检验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重要抓手,更是对地方政府“四个意识” “两个维护”的检验,各镇(办)要强化监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要做到“零容忍”,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衡量属地耕地保护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对查处整改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地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附件: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三原县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杨红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航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  鹏  县政府办主任

赵  斌  县政府办正科级领导

滑向军  县纪委副书记

蒲新一  县法院副院长

赵小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少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宪端  县财政局局长

管小成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鹏  县住建局局长

杨方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屈永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斌  县水利局局长

赵  飞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根岭  县电力局局长

韩东祥  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镇(办)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高少锋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原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我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西〔2023〕1号)要求及咸阳市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重点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督边改、真改实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在耕地保护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全县需整改2类8个耕地保护问题,涉及问题面积162.27亩,耕地面积162.27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9.12亩。其中补充耕地项目问题4个;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4个。

三、整改措施

(一)补充耕地项目问题4个。涉及面积133.15亩,涉及类型为补充耕地数量不实和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对补充耕地数量不实的和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工作要求,对原地类为可调整园地的地块在耕地占补平衡备案系统中予以核减。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25日前

责任单位: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4个。涉及面积29.12亩:陵前镇4个,其中1个为明星村村民养殖棚,3个为柴家窑村村民在耕地中种植的苗木。

整改措施:对明星村村民养殖棚立行立改,立即拆除复耕并恢复粮食作物生产。对柴家窑村苗木种植问题,制定恢复计划,逐步恢复粮食作物生产。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责任单位:陵前镇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本整改意见下发后,各单位、镇(办)要及时对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全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三原县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各镇(办)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并于2023年5月4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安排部署情况和退出计划。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25日)。各镇(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方案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施策,倒排任务,挂图作战。坚持“五个到位”,即该立案查处的依法查处到位;该处理责任人的处理到位;该拆除没收的拆除没收到位;该复耕的复耕到位;该移送移交的移送移交到位。各镇(办)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镇(办)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凝聚工作合力,下茬立势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在整改过程中要统筹耕地保护、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关系,避免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对各类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特别是2022年以来新发生的问题,从重严处;对其他问题原则上在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确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等需延期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进度安排,书面报送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办)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整改进展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按月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0日)。验收实行镇级自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销号制度。在整改阶段以季度为时间节点,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在验收阶段组织集中验收,查漏补缺,确保按期全部验收完毕。对经过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和标准的,各责任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级自然资源局及时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级组织验收,认为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的,汇总上报,申请省级验收。经省级验收未通过的,及时按照反馈意见由各责任单位继续深入整改。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0日)。各相关单位、镇(办)于2024年2月5日前将本单位、本辖区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报告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形成全县整改工作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2月15日前报送至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主体。各镇(办)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国家安全高度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耕地保护决策部署,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责任担当,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整改到位。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高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整改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镇(办)要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原则,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级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要建立整改台账,列出具体清单,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台账和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开展。要强化时间观念,根据问题性质、类型提出整改时限要求,确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查处清零见底。要加强问题研判,针对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制定可行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县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做好全县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各镇(办)要积极联系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配合,凝聚整改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等问题的整改;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重点建设项目违法用地的整改。

(四)严格整改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各镇(办)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在整改工作中的主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快速推进。对思想不重视、推动不力、拖延迟缓的,县政府将采取公开通报、约谈提醒等措施督促推进;对逾期不改、整改不实、到位率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进行约谈或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剖析问题根源,补齐管理短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要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快速响应、部门联动”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聚焦存在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将各类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治理,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附件:三原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三原县2022年自然资源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红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航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  鹏  县政府办主任

赵  斌  县政府办正科级领导

滑向军  县纪委副书记

蒲新一  县法院副院长

赵小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少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宪端  县财政局局长

管小成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鹏  县住建局局长

杨方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屈永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斌  县水利局局长

赵  飞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根岭  县电力局局长

韩东祥  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镇(办)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高少锋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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