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大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雷 科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远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 波 区统计局局长
陈 丽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 凤 区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胡晓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陆周勤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丽娜 区委编办副主任
郭永红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唐 政 区科创中心主任
黄 轶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杨富源 区公安局副局长
邓 玲 区低保中心主任
周前云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宋明霞 区规资局副局长兼经开区分局局长
胥安中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梁晓波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李 浩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谢吉生 区交通局副局长
黄光强 区商务委副主任
陈 松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周中原 区国资委副主任
吴晓梅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治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登胜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
罗 乐 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波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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