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第一批济南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为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2、一年以内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自评价要求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对于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
请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做目录页及插页、内附信用信息情况、加盖骑缝章并胶装)及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老师、常老师 88871573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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