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支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调办函〔2023〕7号)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支住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产生活状况、服务党政宏观决策的一项重要民生调查,该调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2023年是住户调查新一轮样本开展工作的第一年,是今后五年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开端。新样本运行第一年,面临贯彻落实方法制度、新点新户业务培训和新旧样本数据衔接等一系列工作,任务较繁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提高住户调查工作质效,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永川区住户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牵头组织实施。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责任,支持和配合永川调查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镇街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统计工作人员协调辖区内此项工作,做好各抽中调查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一是加大各抽中社区(行政村)辅助调查员日常责任落实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记账户日常走访,开展记账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每月每户记账户至少入户2次。二是协助辅助调查员建立健全调查户基本情况台账,准确把握记账户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等重要信息,使调查数据审核有据可依。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工作配合度。各镇街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和辅助调查员须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沟通解释,大力宣传住户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数据保密规定的宣传,打消记账户思想疑虑,提升记账主动性和配合度。
三、加强部门镇街沟通协作,共享数据资料信息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之间需建立基础资料共享评估机制和调研协调机制。每年3、6、9、12月的10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供本单位、本辖区对城乡居民收支产生影响的政策依据和相关数据资料。相关资料必须有准确的量化数据作为依据,每季度提供的资料中所含数据为当年1季度至当季累计数据以及上年同期数据。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需积极向永川调查队提供与全区城乡居民收支变动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热点亮点,同时与永川调查队协调开展工作调研,以便准确掌握相关信息。
四、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
各镇街要在永川调查队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切实提升住户调查工作质效和数据质量。各镇街要充分做好人、财、物保障。在永川调查队发放的调查补贴(纸质记账户70元/户/月、电子记账户120元/户/月、辅助调查员人均200元/月)基础上,各镇街应根据本地财政状况额外增加部分调查补贴,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坚持依法调查,做好宣传引导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全过程全环节监管,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加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要加强检查指导,带头走访调查户,定期了解辖区内住户调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真实反映我区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水平。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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