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重庆市获批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为全国首个省域全覆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庆市政府于2023年1月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为推动长寿区主动融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结合长寿区产业结构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制定了《长寿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长寿府办发〔2023〕12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6个方面32项任务系统推进,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为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长寿区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力争到2025年年末长寿区绿色贷款余额达到90亿元以上,较2020年增长200%以上,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稳步提高绿色贷款占比,力争2025年年末绿色贷款占比超过15%;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发债支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长寿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3%,森林蓄积量达到225.98万立方米,力争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金融助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市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树立典范。
二、组织领导
《实施方案》指出,为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成立长寿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有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18个部门或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长寿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能力和水平。《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部门和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才、研究人才,建立金融机构资产组合碳强度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绿色投融资。同时,引导激励认证机构、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核查、计量、报告等中介业务。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实施方案》将市场创新重点落脚于产品服务创新,例如提出要积极做好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探索推进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落地。对标欧盟等绿色金融先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体系,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开展环境权益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融资租赁等创新型产品。建立健全碳金融体系,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质押等业务。完善碳普惠机制,拓展碳普惠场景。推广运用“碳惠通”平台功能,参与健全核证自愿减排机制。
三是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金融支持绿色重点项目清单,助推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四型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发展转型金融,建立转型金融重点项目清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向传统高碳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减碳项目提供信贷服务,推动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本。发挥长寿经开区、长寿高新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低碳、零碳园区建设模式,打造布局集约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的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项目。支持企业推行绿色化管理、开展绿色生产和打造绿色品牌,努力创建更多“国字号”绿色工厂。
四是推动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打造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平台。《实施方案》特别将“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试验区建设重点工作之一,积极运用“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出台的绿色项目认证评估办法,组织开展长寿区绿色项目、绿色建筑、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申报工作,助力形成“重庆市绿色项目(企业)库”推送给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科技正在成为赋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重庆市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了智能化绿色信贷项目识别和环境效益测算,搭建起多方参与、开放共建的融资对接平台,并逐步与市级部门、区县政府、金融机构互联互通。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推动绿色资金跨区域流动。对内,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实施方案》提出探索成渝两地环境权益一体化交易机制。依法依规深化跨省市排污权、水权、林权等环境权益和资产交易,探索建立环境效益和生态价值市场化交易制度,建立健全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构建环境权益统一交易市场。推动与广安市绿色金融信息共享、生态共治,促进金融市场要素在两地合理流动、高效聚集、优化配置。对外,鼓励开展绿色跨境投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申请绿色贷款,促进绿色金融资源跨境流动。
六是强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注重工作统筹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强调,通过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政策等激励手段,健全绿色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提高内部绿色信贷不良率容忍度,适当提升绿色信贷指标占比,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助推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同时,注重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金融机构考核约束,依据重庆市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考核制度,对辖区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工作专项考核评价,确保改革任务稳妥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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