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广财税〔2023〕1号
粮食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税〔2022〕9号),现将我市2022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2022年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市级名单
广元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2022年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市级名单
地区 | 企业名称 |
广元市 |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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