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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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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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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持续培育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服务)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绿色设计+制造(服务)”型示范企业。

(一)绿色设计+制造

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

(二)绿色设计+服务

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二)综合水平

企业拥有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三)绿色设计专项水平

企业绿色设计实力强,具有夯实的绿色设计服务基础,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绿色设计资源整合和服务能力并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绿色服务;企业自身绿色发展水平较高,或者绿色服务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绿色设计+制造”和“绿色设计+服务”分类,开展自评价和打分,编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区市初审推荐。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要求征求相关同级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电子版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上传至“管理平台”。

(三)市级复核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筛选出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示范企业管理。请相关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前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详见附件4)填报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附件3),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动态管理表进行评估,对不再符合示范企业要求的单位从名单中予以除名。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亚军,联系电话:859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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