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考试及报送评审材料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各功能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有关畜牧中心:
现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1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饲料兽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做好考试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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