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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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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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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下简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现对2023年度基地培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更新市级基地培育库

请各县市区对照《聊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聊工信发〔2021〕133号,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筛选初步符合认定门槛的基地,建立市级基地培育库。

二、组织已认定基地工作总结

请各县市区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组织已认定的市级以上基地总结2022年工作情况。各基地要按照《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框架进行总结,并着重体现服务企业数量、内容、满意度、公益服务占比等情况。

三、组织申报培训

市工信局将对2023年内自愿申报市级称号的入库基地、自愿申报省级称号的市级基地,统一进行培训,讲解申报要点,邀请已认定的基地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分享经营管理理念,推进我市基地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组织填报市级基地培育库名单,汇总已认定市级以上基地2022年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培训。

联系方式:2990226

电子邮箱:lcszxqypy@163.com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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