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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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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改规划
发文单位: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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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4月20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季节规律和风险研判情况,将风险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本次检查督导活动自即日起至7月上旬结束,采取县区(开发区)自查和市科技局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26日-5月31日)。各县区(开发区)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开展自查,于5月31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抽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科技局根据自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县区科技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总结阶段(7月上旬)。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全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开发区)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建亮   联系电话:7570025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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