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更好发挥人才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现就深入实施秦创原人才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四个高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机遇,全面聚焦“四个高新”战略安排,以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在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生态营造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快形成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为高新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以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统揽,聚焦构建“5561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人才、科技、金融、市场有效衔接,全力打造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生态高质构建、创新成果高效转化的秦创原科创人才高地。
(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面向全球实施“百万人才计划”,引进和集聚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到2023年底,区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占比达到70%,年均培育硬科技创新人才4000名,从业人员总量突破100万名,初步形成一支以科技创新人才为引领、产业基础人才为支撑、各类人才竞相集聚的人才队伍。
(二)创新载体更加健全。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链条、多维度创新创业平台体系,到2023年底,集聚重大科研平台30个、国际化创新平台30个、省级以上双创载体80个、院士博士后科研平台180家、新型研发机构24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00家。
(三)创新生态不断优化。着力打造秦创原“科创人才”品牌,加快创建“全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升级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服务质量,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适应人才发展需求、体现区域价值、具有高新特色的一流人才生态。
三、工作举措
(一)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加速引进全球创新人才
1. 大力引进全球顶尖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中国“两院”院士等全球顶尖人才,在高新区投资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和200万元安家补贴,特别重大的可“一事一议”。对入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5年内按其个人经济贡献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津贴;经评审的硬科技创新人才项目,5年内参照私募股权融资金额给予最高200万元/次项目支持,并按照企业经济贡献给予全额补贴。到2023年底,集聚10名左右与高新区重点产业相契合的战略科技人才,年均引进50名(个)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重点领域领军人才全覆盖。(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合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发展中心)
2. 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依托侨联、欧美同学会等团体,建立海外人才联系机制,定期举办海归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出台留学归国人员创业政策,给予经认定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企业最高8万元一次性奖励和3年内最高15万元/年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精准招引留学归国人员。支持区内企业在欧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离岸创新平台,加快招引优秀海外人才项目。探索建立外籍人才和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试点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居留等便利化政策。(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创业园发展中心)
3.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聚焦产业发展和用人主体需求,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榜单,明晰“高精特专”人才引进路径,实行靶向引才、精准引才。围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需求,采取“揭榜挂帅”制度,每年遴选20个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的科研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发布“百万年薪求贤令”,鼓励区内企业招引100万以上年薪的高端人才,5年内按其个人经济贡献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津贴。聘任“全球招才大使”,设立引才“伯乐奖”并给予引才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不断拓展招才引智渠道。(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
(二)运用更加精准的工作举措,加快培育创新人才队伍
4. 集聚和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加快实施“硬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程,持续升级人才政策,增强政策精准度和吸引力,每年集聚和培养4000名产业领军、企业经营、高端金融、公共管理和专业技术等领域人才,形成一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衔接有序,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科创主力军队伍。(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金融局、各园区发展中心)
5. 储备优秀青年创新人才。鼓励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才项目落户高新区,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支持。实施“青年英才计划”,出台专项政策,每年遴选30个青年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设站单位最高30万元奖励,入站博士后可享受最高10万元/年生活补贴。对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海内外优秀硕博人才,进一步加大租房补贴力度,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创新创业。(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
6. 精准培育产业基础人才。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与省内知名高校和机构合作,搭建互动交流与学习培训平台,培养造就一批知名企业家、创新型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围绕主导产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重点产业基础人才培养力度。实施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加大教育卫生、乡村振兴、宣传文化、社会事业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到2023年底,培养培训各类紧缺人才10000人次,集聚培育软件工程师等产业基础人才30万名。(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宣传文旅局、教育体育局、社会事业服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园发展中心)
7. 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新工匠”培育工程,联合区内重点企业推行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订单合作、工学交替等模式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区内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等育才载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竞赛。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等平台载体20个,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1000人次。(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教育体育局)
(三)构建更加系统的平台载体,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8. 积极打造校地融合平台。加快与西工大、西电、光机所等驻区高校院所融合发展,全力推进秦创原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器、阿秒光源等重大合作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建设。突出产业需求和市场认可,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校地院地创新发展新标杆。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持有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且获得国家和省、市明确支持意见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机构10个、新型研发机构240家。(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局、科技创新局、高新金控集团)
9. 加快升级成果转化平台。出台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实施办法,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依托科技大市场,加快建设新型科技要素交易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让、实施许可和作价入股。加快双创载体提档升级,优化特色双创载体支持办法,支持瞪羚谷创业社区等重大孵化平台发展,不断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生命周期项目孵化体系。完善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定改革和培养培训体系,致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到2023年底,累计集聚省级以上双创载体80个,培育技术经理人500名。(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创业园发展中心)
10. 搭建人才创业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聚焦初创期人才项目,探索市、区联合设立人才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激励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人才贷”“人才投”“首信贷”等专属金融产品,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信用贷款,投贷保联动支持人才企业成长。依托资本大市场等平台,常态化开展人才项目投融资路演活动,积极拓宽初创期人才企业融资渠道。用好科技企业“上市十条”,定期开展“上市后备企业特训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挂牌上市并给予最高12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高新金控集团)
11. 拓展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常态化承办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双创周、人才峰会等区域品牌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人士和行业领军人才出席,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共享创新资源。依托人才大市场,定期举办政策宣讲、人才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作用,举办秦创原科技成果对接、“丝路人才荟”等产学研活动,搭建人才、科技、资本合作交流平台。(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创业园发展中心)
(四)建设更加包容的宜居宜业环境,持续优化人才创新生态
12. 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创建“全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人才评价、股权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充分激活用人主体引才作用,探索向部分重点企业下放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指导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并享受相关政策。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科学构建人才项目评审机制,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能力特别突出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推广科技成果转化“西光所模式”,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自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创新创业。(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
13. 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提升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能级,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化、专业化人力资源机构并给予政策支持,不断完善市场化人才服务体系。整合优化人才宣传媒介平台,打造“高新人才”融媒体矩阵,实现政策发布、项目申报、品牌宣传等功能“一网统览”。高标准建好用好西安人才综合服务港,有效聚合人才科创展示、高端人才服务、培训交流功能,打造全市人才工作阵地和展示窗口。搭建“人才服务直通车”,成立人才专员队伍,升级人才掌上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全天候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宣传文旅局)
14. 提升人才生活服务。鼓励秦创原科创人才在高新区安家置业,以创建全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争取人才优先购房政策,并根据人才分类给予补贴;加快推进人才保障住房项目建设,多渠道筹建人才公寓,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最高60%房租减免。全面保障人才子女享受高新优质教育资源,提供配偶就业推荐、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等专属服务。关爱人才健康,将人才配偶、父母、子女纳入服务范围,提升人才家庭幸福指数。(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教育体育局、社会事业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15. 营造尊才爱才氛围。根据人才对高新区经济发展贡献,每年遴选10名科技创新人才,授予“秦创原·丝路英才奖”并给予奖励,不断提高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定期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有效为人才排忧解难。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秦创原科创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并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建立健全专家建言献策机制。(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宣传文旅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党管人才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党工委定期听取人才工作制度,加大园区、部门人才工作力量配备,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动态评估考核。建立人才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做到“实打实”考核、“硬碰硬”兑现。试行将人才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鲜明导向。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人才在创新创业中因不可预知风险造成的失误、失败,予以宽容和责任免除。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但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相关人员在勤勉尽职、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予以免责。
(四)落实经费支持保障。每年设立1亿元人才专项资金,在项目扶持、人才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人才培养引进、人才奖励和支持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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