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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右计划—宣传文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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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其他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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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高新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有关人才工作部署,近期将开展海右计划-宣传文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区新闻舆论、文艺文旅、出版发行、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精神文明建设等宣传文化领域的优秀人才。为扩大人才培养选拔覆盖面,根据有关规定和不重复奖励原则,入选上级及相关市级同类人才奖励支持者,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二、人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三)爱岗敬业。热爱宣传文化事业,耕耘在宣传文化一线,深受市民群众欢迎和喜爱。

(四)成绩突出。业务水平高,社会影响大,对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出较大贡献。其中:

1.“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内,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获得专业领域省级以上权威奖项。

2.“宣传文化骨干人才”主要面向各区县基层选拔,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内(候选人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荣誉。

三、推荐名额、程序及经费

(一)推荐名额

海右计划-宣传文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原则上拟推荐2名,人选特别优秀者,可酌情增加。宣传文化骨干人才原则上拟推荐3名。推荐人选时,各领域人才要统筹兼顾。

(二)推荐程序

主要推荐程序包括:

1.各单位广泛征集优秀人选,报送推荐材料。

2.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开展初步评审。

3.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4.市委宣传部发布评选结果。

(三)经费支持

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宣传文化骨干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资助经费。人才入选后,先行拨付50%的资助经费。在两年的管理期内,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宣传文化骨干人才将接受市委宣传部组织的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拨付其余经费,考核不合格不再发放后续经费;在管理期内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资格及追回发放经费。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中选优、注重实绩,评选的各类人才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报送推荐人选时,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推荐、审核、公示情况,以及对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介绍和评价。推荐报告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推荐表。填写《宣传文化人才推荐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3.推荐汇总表。填写《宣传文化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4.业务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每位推荐人选的业务成果、代表作品及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相关单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2套,于5月8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办公室进行审核查验。电子版及PDF版发送至党群工作部宣传办公室公务邮箱:gxqxcch@jn.shandong.cn。

联系人:刘亚弟,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405,邮编:250000,联系电话:88871608。


济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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