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 其他
发文单位: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4-25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各企业:

为促进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大数据局现拟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请各企业积极申报,按期将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报送航空基地招商一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航空基地辖区内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相关行业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0日

三、申报企业要求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航空基地;

(二)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2022年度)从事大数据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总收入的50%及以上;

(四)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

2.提供数据采集、整理、运维、安全和数据存储管理、

分布式计算、可视化、分析挖掘、加工治理等服务;

3.提供大数据资产运营服务;

4.提供大数据应用、交易和流转服务;

5.提供大数据咨询、培训、分析解决方案服务;

6.提供与大数据相关云计算服务;

7.从事其他大数据技术研发、应用或衍生产业。

(五)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航空基地招商一局提交申报资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相关资料见附件)。

(二)区县、开发区大数据管理部门初审

航空基地招商一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大数据企业,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正式提交市大数据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专家评审

市大数据局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数据发〔2019〕13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四)公示认定

市大数据局根据专家组意见,将拟认定的西安市大数据企业名单在市大数据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公示时有异议,但经核查无问题的,认定为西安市大数据企业。

五、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

1.《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和《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见附件2、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生产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见附件4);

4.知识产权、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5.涉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其他要求

1.纸质材料:A4普通纸张尺寸印制,封面用附件提供的统一格式,按照附件中提交资料顺序胶装成册,盖骑缝章。勿附带塑料或其他纸质封皮;

2.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3.市大数据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本申报事项进行不实包装。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89083553

邮箱:22894044@qq.com

航空基地招商一局

2023年4月2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