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查看原文
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蒲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4-23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蒲城县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全县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体系,深化督学队伍管理,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标准》,全面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督导管理制度,创新督导工作模式,建立督导信息平台,注重督导结果运用,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蒲城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以下简称为“挂牌督导创新县”)。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2月—2023年3月中旬)。

制定印发《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制定具体教育系统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召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动员大会。组织各督学责任区和各责任督学学习方案,各校(园)对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下旬—2023年11月)。

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培训,落实保障措施,拓展督导方式,严肃结果运用,扎实有效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常态化工作。根据“评估标准”,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自查和初评工作,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县教育局根据“评估标准”逐项核对,建立健全县级、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相关档案资料,全面做好市级复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市级复核验收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复核通过后,由市教育督导部门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最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县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财长局、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小组其他委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和工作推进。实行“周计划、月通报、季小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按月推进创建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确保各项督导工作规范开展。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各校(园)的责任督学及其职责。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专(兼)职督学履职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督学责任区按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督导工作规程,规范开展入校督导,认真填写督导工作手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挂牌督导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导意见建议整改要求,确保督导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创建保障。财政局要全额预算,足额落实教育督导经费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教育局要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各责任区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障责任督学正常开展督导活动。

(四)严肃考核问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纳入每年全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范畴。县教育局将“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纳入各片区、各校(园)、各责任督学年度考核并实行量化考核和奖惩通报,对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盯得不紧,问题整改抓的不够、协调对接不畅、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校(园)长、督学长和责任督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及行政处分。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