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济南高新区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及条件
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参加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单位应在我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成绩突出,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
(二)申报参加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的单位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普通商标申报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申报参加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的单位应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局批准建设,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赋能区域品牌经济发展和提升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取得成效。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参加行动类别,分别填写《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申报表》《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申报表》《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邮箱。高新区市场监管部进行遴选、推荐工作,项目材料统一报送市局,由市局向省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
三、有关要求
请辖区内各有关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黄鑫、付诗凡(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 0531-88871078
邮 箱:gxqshangbiao@jn.shandong.cn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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