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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留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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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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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府办函〔2023〕17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留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自贡市“留水”工程实施意见》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自贡市“留水”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留水”工程,即以生活、生产、生态为主线,以“拦、截、滞、蓄”为手段,通过统筹涉水工程规划建设,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留住更多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系统、持续、高效利用的水利工程集合,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用水保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2023年至2025年,完成“留水”工程阶段性项目建设,新增可利用水资源量约6300万立方米,有效缓解全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短缺矛盾,进一步提升河道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有效修复全市小流域水生态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水库工程“留水”。

 1.加强蓄水管理。兼顾水库防洪和蓄水功能,发挥水库“三个责任人”管护作用,适时在河道提水入库,发挥水库蓄用循环功能,实现水库水资源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整治病险水库。结合我市“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安全鉴定动态成果,三年内全面完成全市病险水库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库蓄水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新(改、扩)建水库。2023年底前,完成沿滩区老蛮桥水库工程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沿滩区高滩水库工程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沿滩区老蛮桥水库工程建设任务和荣县双龙桥水库新建项目立项工作,启动荣县旭水河上锁江桥、复兴堰、黑木崖、大龙滩4座河道型水库水闸改造工程建设和荣县沙溪水库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沿滩区政府,荣县政府)

 (二)小流域综合治理“留水”。

 1.新建、整治石河堰。全面摸排辖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及对水质监测断面有影响的重点小流域石河堰,形成石河堰新建、整治工程清单,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完成清单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修复河流水生态环境。加强小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恢复水生动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小农水工程“留水”。

 1.新建(整治)山坪塘。全面摸排辖区现有山坪塘,形成山坪塘新建(整治)工程清单,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新建的山坪塘要同时具备耕种条件,确保每年耕种到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恢复囤水田蓄水功能。全面摸排辖区囤水田蓄水情况,形成囤水田蓄水恢复任务清单,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底前恢复约12万亩囤水田蓄水功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3.综合利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强蓄水池维修养护,适时提水充蓄。加强山坪塘、囤水田蓄水管理,发挥局部区域水源调剂功能,实现农业生产“近水近用”,提升农村水资源储备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再生水利用“留水”。

 1.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2025年底前,完成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自贡市污水处理厂、贡井区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处理厂、舒坪污水处理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沿滩区污水处理厂)和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富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再生水利用率达35%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自流井区政府、贡井区政府、沿滩区政府、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

 2.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加强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其中日处理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按四川省泯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正向补充农业生产和河道生态用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县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留水”工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发力。

 (二)强化方案支撑。各区县要立足实情,强化“多规合一”,统筹乡村振兴、小流域综合治理、美丽河湖等专项规划,编制辖区“留水”工程实施方案。市水务局要牵头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职责,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县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留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全市“留水”工程建设。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要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带动全社会投资。

 (四)强化制度保障。要加强项目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工作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自贡市“留水”工程2023年实施任务清单表


附件

自贡市“留水”工程2023年实施任务清单表序号工作措施年度任务工程内容完成       时限牵头 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一水库工程加强蓄水管理兼顾水库防洪和蓄水功能,适时在河道提水入库,发挥水库蓄用循环利用功能。——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整治病险水库自流井区整治双龙水库、课匠咀水库、胜利二库、周家冲水库,共4座; 贡井区整治五宝七一水库、红星水库,共2座; 大安区整治皂角坝水库,共1座; 荣县整治幸福水库、反修水库、牛栏口水库、红星水库、磨子滩水库、三河口水库、屋基咀水库,共7座; 富顺县整治九块田水库、阳光水库、洞山水库、徐家咀水库、新华水库、黄桷口水库、上游水库,共7座。大坝坝坡、坝顶、防渗漏整治;溢洪道边墙、消力池整治;放水设施整治。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新(改、扩)建水库完成沿滩老蛮桥水库工程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取得审查批复文件。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沿滩区政府二 小流域综合治理 新建、整治石河堰新建石河堰22座,其中,自流井区5座,贡井区4座,大安区2座,沿滩区3座,荣县5座,富顺县3座; 整治石河堰24座,其中,自流井区10 座,贡井区3座,沿滩区5座,富顺县6座。新建跌水堰(每座高2—3米);实施堰前清淤、防渗加固等工程。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修复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流井区实施朱公河小流域治理; 贡井区实施金鱼河小流域治理; 大安区实施李白河小流域治理; 沿滩区实施羊叉河、望子河小流域治理; 荣县实施烟河沟、照石河、纸厂沟河小流域治理; 富顺县实施铁钱溪小流域治理。加强小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恢复水生动物多样性。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三小农水工程新建(整治)山坪塘整治山坪塘132座,其中,自流井区20座,贡井区 23座,大安区1座,沿滩区34座,荣县29座,富顺县25座。新建浆砌条石或混凝土挡水坝山坪塘;实施底部清淤和防渗加固等工程。2023年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恢复囤水田蓄水功能恢复囤水田4万亩,其中,自流井区0.3万亩,贡井区0.4万亩,大安区0.4万亩,沿滩区0.5万亩,荣县1.2万亩,富顺县1.2万亩。浆砌条石或红砖田坎修复囤水田。2023年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综合利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新建蓄水池284座,其中,自流井区10座,贡井区45座,沿滩区131座,荣县68座,富顺县30座。因地制宜新建各类蓄水池,实施底部和边墙防渗加固等工程。2023年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区县政府四再生水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开展自贡市污水处理厂、贡井区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处理厂、舒坪污水处理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沿滩区污水处理厂共6座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试点建设,同步开展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富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工作。1.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市污水处理厂至釜溪河复合绿道再生水利用干支管建设2.3公里。 2.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日提升20000吨中水泵站系统,配套建设6.87公里中水利用主管网、1.036公里分支管网。 3.富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工作: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基础部分的施工任务。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自流井区政府、贡井区政府、沿滩区政府、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加强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其中日处理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按四川省泯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正向补充农业生产和河道生态用水。——2023年底前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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