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渝府〔2016〕22号文件的通知
渝府〔2023〕5号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府〔2016〕2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渝府〔2016〕22号文件的通知
渝府〔2023〕5号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府〔2016〕2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