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内府办函〔202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江市证明事项保留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 附件1:内江市证明事项保留目录(第一批)下载
- 附件2:点击下载此文件下载
- 附件3:内江市证明事项保留目录(第一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