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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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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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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州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

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彭州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彭州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

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46号)和《中共彭州市委关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产业绿色转型为引领建设低碳环保“未来城”的意见》(彭委发〔2022〕2号)精神,结合彭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加快打造立体山水公园城市,奋力建设现代化新彭州。到2025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低碳环保、智慧高效”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2025年,全面形成“轨道+公交+慢行”绿色低碳交通出行体系,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2%,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680辆;建成“上班的路、回家的路”幸福社区绿道400公里,促进市域绿道成环成网成势;建设与新发展理念的立体山水公园城市相匹配的交通网络体系,加快融入成都交通大循环。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绿色出行交通网络

1.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交通,推进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推动城际铁路外环线(彭州至德阳段)接驳成兰高铁、西成客专,成彭高铁加速并入国铁网络,推动市域轨道S11线、湔江河谷旅游轨道加快建设,助力龙门山湔江河谷生态旅游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陆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湔江河谷旅游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促进常规公交发展。巩固四川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成果,推动“常规公交+定制公交”“网状+放射线”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更加完善。结合园区、企业职工以及学校学生等群体公交出行需求,发展定制公交。推动公交专用道、优先道设置,着力保障公交路权。推进公交港湾站改造,推进公交站台(站牌)电子化、信息化改造。在原有公交充电桩基础上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以及专用停车泊位,满足新能源公交充电需求。优化公交运营调度,完善公交快捷支付等服务功能。到2025年,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实现“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动中心城区公交站台500米全覆盖,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2%。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国经公司]

3.加强慢行交通设施建设。按照彭州市市域绿道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湔江、官渠、泉水”三大绿道体系建设,同步完善绿道附属设施。推进百里中轴线项目建设,丰富城市绿道以及慢行系统,到2025年,建成“上班的路、回家的路”幸福社区绿道400公里,促进市域绿道成环成网成势。推动无障碍设施改造,实现100%的公交场站配备无障碍设施,开放办公场所错时共享停车位1000个。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湔江河谷旅游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局、市国经公司、各镇(街道)]

4.推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科学配置车辆,优化区域车辆投放,重点满足“最后一公里”和接驳轨道交通出行需求。深入实施共享单车实体号牌管理,强化企业自律和维护调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企业路段包干管理制、重要点位管理实名制,进一步提高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监控、协调、调度、考核等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禁停区电子围栏、停放入栏结算等新技术开发运用。规范共享单车停车管理,合理有序地投放共享单车。持续开展共享单车集中清理日活动,全面清理街面坏损车、“僵尸车”和车身小广告。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学校、企业等参与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5.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鼓励停车换乘公共交通的通勤模式,加强公交与高铁接驳,鼓励绿色出行,降低传统能源汽车出行总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经科信局)

(二)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1.加快推进铁路货运枢纽建设。立足彭州与濛阳的产业基础、发展特征和区位优势,加快推动濛阳新城全域融入成都国际陆港片区规划建设,增强枢纽港站能力,推动多式联运发展,进一步提升货物综合运输效率与质量。规划建设成都国际铁路港大港区(彭州)农副产品智慧物流港,完善联运转运衔接设施。依托铁路货运站,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专用线运用效率,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进港区,畅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陆港办、市交通运输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拆迁安置中心、濛阳街道]

2.加快推进适铁产业发展。以公路、铁路综合物流网络体系为支撑,发展壮大适铁产业,培育中医药、新材料、航空动力装备、农副产品贸易等适铁运输产业,扩大铁路运输货源基础,创新货物运输模式,积极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临港产业和商贸物流高效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投促外事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天府中药城管委会、陆港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

1.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按照控增量和减存量相结合原则,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巡游出租、网约、城市物流配送、建筑垃圾运输、混凝土运输、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大力推动私人及企业用车等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建设新能源专用停车场,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前瞻性布局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到2025年,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少于3000个。培育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在机关、商超、场镇、旅游景点等场景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展示和促销活动。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

(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国经公司)

2.加快淘汰老旧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全面完成成都市下达的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到2025年,淘汰68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辆。加速淘汰使用年限过长的老旧公交车,新增公交车均采用新能源(清洁能源),保持公交车全面配备车载空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经公司)

3.强化货车通行管控。加强货车源头控制,有序引导货车由牡丹大道、郫彭路、滨河路、繁江南路、繁江北路向彭州三环路转移,强化城区货车管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绿色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绿色交通建设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围绕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统筹综合交通线网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空域资源。推动交通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施交通工程废旧材料再生利用,全面推广节能降碳施工设备,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深化交通数据信息融合共享,为精准调度、合理配置交通资源提供科学支撑。聚焦优化交通组织和提升运输服务,打造重点车辆闭环监管、重要时段交通保障等应用场景,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智慧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运中心、各镇(街道)、市国经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将具体工作细化分配,责任到人,各单位设立专职联络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确保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完善政策配套。以财政投入带动多元化投资发展,健全保障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的稳定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绿色低碳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出行社会意义和绿色生活理念、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出行的好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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