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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四批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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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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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领作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第四批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高新区注册登记一年以上,且纳税关系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2、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215号)标准,面向社会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综合科技服务等专业化科技服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引导示范作用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

3、有自主支配、正规、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条件,拥有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专门的研发与运营服务团队和从事科技服务活动的专职人员,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健全,有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具体规划和措施。

4、有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已开展的科技服务工作在本区域或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有稳定的市场化科技服务收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

2、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并出具推荐函。

3、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书脊加印申报单位名称,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骑缝章),一式五份。

4、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word版)报送到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B-S113,截止日期4月28日。

业务咨询电话:李莹      88452501-808

方芳      86786641

高新区咨询电话:冯文兰 89388689/89199055




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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