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3〕36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实施好2022年度济宁市科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普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科普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保障条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科普统计调查任务落地落细。
二、科学实施,确保填报质量
为切实做好此项统计工作,市科技局制定了《2022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不断提高统计调查质量。
三、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按要求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科普统计填报工作,并将电子盖章版调查表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四、其他事项
请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于2023年4月15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名单回执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邮箱。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董 霞 王 硕
联系电话:0537-3379992
邮箱:jnkjjrck@ji.shandong.cn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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