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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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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人社卫计
发文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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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医改办)、省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以及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和科学决策水平,现面向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公开征集2023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国内外医改实践和当前医改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对我省“十四五”时期医改实践提供指导。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

(二)鼓励有医药行业从业经历,熟悉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从业人员申报。

(三)课题申报可以课题组形式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四)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敏锐的问题洞察力,并对医药卫生实践有较深了解,熟悉所申报课题的国内外动态。

三、申报方法

围绕深化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参考但不局限于“医改课题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确定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课题组申报需加盖申报负责人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体制改革处,信封注明“课题申报”,并提交电子版。

个人申报无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省医改办、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人进行资格评审,确定研究课题。

课题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医改办、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对优秀者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相应资助。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尚云霞、张明军

联系电话:0531-51766119、51766123

电子邮箱:sdygbygc@shandong.cn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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