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发〔2023〕37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申报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
经济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2019〕56号)文件的要求,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筛选申报符合条件的村,并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5点前(星期二),将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申报统计表》通过钉钉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科武明星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猪、黑山羊、桑+、稻+、中药材等产业,已经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村不再申报。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申报统计表
序号 | 镇街 | 申报村(含农村社区)名单 | 总人口 | 原脱贫户人数 | 党组织书记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村党组织基本情况 | 是否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的具体优势 | 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 拟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6个方面必须完善) | 备注 | |
2020年 | 2021年 | |||||||||||||
1 | xx镇街 | xx村 | *** | *** | 张三 | 40 | 大专 | 是/否 | 简要描述 | 2.3 | 5 | 一、村集体拟发展的经营类型 | 示例 |
(此页无正文)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