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及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新时代新征程新丰都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单位及范围
1.检查单位:国家管网集团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国能重庆丰都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丰都五洞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重庆项目前期办,根据行业监管职责适时增加。
2.检查范围:涪王输气管线丰都段,抽水蓄能发电项目建设现场,三坝风电场、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莲花山风电场,政策性粮油储备、加工及仓储库,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现场。根据行业监管实际,适时增加。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重点在页岩气长输管道维护,抽水蓄能发电项目施工,三坝风电场、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莲花山风电场、集中式光伏发电等能源工程项目施工运行,政策性粮油储备等方面进行巡查盯防,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将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检查内容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向从业人员说明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等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作业场所落实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情况;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过程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规程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上岗情况。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企业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4.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5.重大危险源监管及应急救援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全程监控运行情况;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每半年至少向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1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建立“一源一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我委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强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落实办公区域、厂房、风电场等场所消防安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森林场所火灾风险管控。
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按照事故等级,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市级、国家级安监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五、时间安排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月至少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一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形势分析会,对涪王输气管线丰都段,抽水蓄能发电项目建设现场,三坝风电场、横梁风电场、回山坪风电场、五洞岩风电场、莲花山风电场,政策性粮油储备、加工及仓储库,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安全执法综合研判。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邓清华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熊伟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能源科、粮食科、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能源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日常事务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为直接领导责任人。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执法轮训及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参加县应急管理局及有关专家组织的集中培训,强化安全执法人员执法教育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3.严格问责,确保效果。对执法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工作作风不实等原因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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