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2022年12月,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成验收组对新泰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经整改后再次验收,共有18家实施主体验收合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补贴标准及《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指导标准》,对18家实施主体核算出了补贴金额。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接访地点:新泰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青云路819号)
联 系 人:王仲贵
联系电话:0538-5351530
邮 箱:xtsnyjscxxk@ta.shandong.cn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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