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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关于对《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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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国土能源
发文单位: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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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当前,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既要应对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以及国内外矛盾转变的挑战,也要解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难题。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61号)要求,深化落实国家、省级重大发展战略以及《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19年启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德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德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进行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五大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基础调研阶段。积极落实德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委托专业团队开展规划研究工作,对各类基础资料及各行业、各部门空间类规划数据进行收集;开展现场踏勘、部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了解德州发展实际与诉求。

评估研究阶段。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开展以现状评估、双评价等10多项专题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团队等召开专题评审会,为规划目标与战略的提出、规划方案的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编制阶段。落实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以“一优三高”为导向,按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完善规划方案。

征求意见阶段。形成初步成果后,充分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单位等多方意见,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编制质量。

成果上报阶段正在推进。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是德州市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利用、涉及国土空间的各项政策、各类规划以及开发建设活动,须符合本规划。不得在本规划明确的规划体系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发挥德州区位交通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协同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安排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推动德州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效能空间治理,引领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努力构建高质量、高效率、更公平、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新格局,促进德州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创新举措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与原有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相比,新的空间规划体系首先是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致力于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目标

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深入分析问题挑战和发展机遇,明确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优化城镇发展格局、农业生产格局和生态保护格局,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六、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共分为7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引领,明确发展战略”确定本规划的规划目标,包括城市性质、规划目标、人口规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第二部分“严守耕地,稳固农业强市”是面向农业空间的内容,包括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

第三部分“蓝绿相缀,优化生态空间”是面向生态空间的内容,包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落实生态管控、开展生态系统修复、保障水资源水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

第四部分“强核聚心,促进城乡发展”是面向城镇空间的内容,包括构建市域城镇体系、城镇格局、高标准建设天衢新区、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构建和谐振兴的乡村格局。

第五部分“品质提升,营造魅力城市”是关于中心城区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的内容,包括完善中心城区结构与布局、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区景观风貌品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等。

第六部分“韧性支撑,加强设施保障”是关于基础设施与安全韧性体系构建的内容,包括完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保障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等。

第七部分“有序传导,保障规划实施”是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与传导以及保障措施的内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构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

七、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近期至2025年,初步建成“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德州经济总量进入全省第二方阵。

规划远期至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冀鲁边界中心城市。

远景展望至2050年,全面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成为北方地区一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规划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交通物流主枢纽城市、山东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门户城市、冀鲁边界地区区域中心城市、创新智造绿色的滨水宜居城市、京津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

按照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镇空间发展模式,规划形成“圈轴引领”的德州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八、名词解释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三区”中的农业空间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和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荒地、荒漠等;城镇空间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及各类开发区等。

九、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市级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政府审批。

《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严格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等。

十、规划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待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颁布,规划指标逐一下达到市级后方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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