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发〔2023〕10号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现将《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任务
经公开征集、评估论证、立法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审定,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5件,其中制定类项目2件,修改类项目1件,调研类项目2件。
(一)起草地方性法规2件
1.《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牵头起草单位:市文广旅局
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2023年8月
2.《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牵头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2023年8月
(二)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
地方性法规名称:《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牵头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2023年6月
(三)开展地方性法规调研1件
《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牵头调研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调研完成时间:2023年9月
(四)开展政府规章调研1件
《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牵头调研单位:市住建委
调研完成时间:2023年9月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有关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敏感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二)落实立法制度机制
尊重立法工作规律,严格落实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等方面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立法民主化、精细化水平。
(三)突出地方立法特色
精准聚焦当前绵阳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结合绵阳的自然地理、人文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好核心制度的设计。要善于从“小切口”着手,抓住解决问题的“牛鼻子”,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立法计划执行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于年内应完成的起草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时完成起草任务,提升立法质量。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督促指导立法计划执行,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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