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部署安排,现将我市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申报。请区内具有服务型制造鲜明特点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供盖章扫描pdf版、word版)报工信办公室。
二、线上线下方式申报。请申报企业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完成注册,按要求组织材料(申报书样式自行在网站下载,https://selection.csoma.org.cn)。
三、做好评估评价。请前四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材料(同时提供盖章扫描pdf版、word版)报工信办公室。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需联系工信办公室并提供书面说明。
联 系 人:徐庆堂、常鑫 联系电话:88871573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备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网站-政法司-服务型制造栏自行下载https://www.miit.gov.cn/jgsj/zfs/fwxzz/art/2023/art_5ed522d46c984a27bcc772bc2cf93117.html )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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