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供应计划》),对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用途结构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政策导向及保障措施。为做好《供应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对《供应计划》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简称《通知》)要求编制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于每年初编制完成,报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3月31日前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编制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沐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三)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四)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五)结合本县前三年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等相关用地情况编制本计划。
三、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功能区与布局的重要保证,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的重要措施。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地了解当地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四、主要内容
(一)计划总量及用途结构
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55.479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40.0163公顷。
在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8242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85%;工矿仓储用地62.5767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1.27%;住宅用地5.8933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0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1178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36%;交通运输用地380.6902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8.5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7.377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3.93%。
(二)政策导向
1. 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
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2.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保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3.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规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管理、优化资产配置规则、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4.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进一步倾斜新城区土地供应
进一步向新城区建设倾斜,推进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支持新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能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模式,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统筹升级、农民回迁安置用地,全面推动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推进重点乡镇建设,支持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
(三)附件
《沐川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沐川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情况表》和《沐川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表详细列出了42宗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供地方式。
五、落实的具体措施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主动服务,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计划实施,认真落实各项产业用地支持政策,保障产业发展及时落地,同时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打造生态产业。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加强调控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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