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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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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市场安监 融资扶持
发文单位: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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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

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鲁市监发〔2021〕9号)、《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1〕61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22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级政策标准: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市级政策标准: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

省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市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贷款合同签订日在2021年9月12日(含)之前,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一家企业同一笔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

2.贷款合同签订日在2021年9月13日(含)之后,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评估分析补助。

省级政策: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市级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贷款合同签订日在2021年9月12日(含)之前,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资助最多不超过三次;

2.贷款合同签订日在2021年9月13日(含)之后,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3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贷款按期完成还本付息。

(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申报材料

(一)如申报省级扶持资金,填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1);如申报市级扶持资金,填报《威海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或《威海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2.1或附件2.2)。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三)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四)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授信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的,则提供授信合同即可;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七)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如申报市级扶持资金,企业应出具同一项目未在威海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银行贷款贴息贴补的承诺书。

(九)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省、市两级申报材料各一份(申报材料活页装订),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

申报设置两级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先报至所在辖区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合格的材料及时进行反馈,协助企业进行修改。初审完成后,各区市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报要认真组织并通知到位,做到不漏报、无差错。要跟进指导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确保报送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务必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如实填报《山东省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表》(附件3)和《威海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4);同时结合申报工作做好企业情况汇总,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工作成效。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职能会同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建立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等失信失范企业,记入“信用负面清单台账”,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相关专项资金资格。

申报项目纸质版于2023年03月24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经审核合格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再报送电子版(pdf版)。附件3、4年底汇总报送电子版至chenlingtong@wh.shandong.cn。

联系人:陈灵通   联系电话:5819617

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702室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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