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三提三争”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智库资源优势,优化整合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拟建设淄博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并征集有关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报、公正审核、分领域择优选聘、“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律所、代理机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有关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专家职责
本次征集的专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
(三)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关有效解决方案的专家建议。
(五)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六)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八)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四、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和最新发展动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五)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六)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七)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法律实务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2.专业技术类专家
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有较高学术造诣。
3.财务管理类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科技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知识产权、科技经费管理规定,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并视情况分批审定入库。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1.淄博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2项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材料、专利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本项仅提供电子版)。
七、征集程序
(一)入库申请。申报人填报《淄博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三)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桂 娟
联系电话:3178957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