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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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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改规划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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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申请并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予以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线上填报系统,邮箱报送表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15日至4月10日开放。

1.新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2,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2.复核。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符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

(二)请各企业于2023年4月6日17:00前,将1.企业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发改科经部工信办公室;2.佐证材料(报送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指定邮箱或现场U盘拷贝;3.汇总表(word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或现场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871363

公务邮箱:gxqxulm@jn.shandong.cn

办公地址: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711室


发改科经部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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