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保障税费收入,推进税费征管保障规范化、法制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的起草目的、适用范围、收入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共享。要求依托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健全涉税涉费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明确了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实行目录管理。明确了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数据管理职责及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联合监管。明确了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在税费收入监管中的职责。
第四章:税费服务协作。要求税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不断优化税费服务。明确了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细服务方面的职责。
第五章:征管经费保障。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税务部门正常工作经费的保障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信息共享实行目录管理。《办法》提出了依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涉税涉费数据互联互传互通,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实行目录管理,将改变当前涉税社费数据共享运用散、乱的局面。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办法》主要是对《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比如细化了各部门(单位)对联合监管和协助税费征管的专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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