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自府办发〔2022〕69 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自府办发〔2023〕5号)精神,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连续生产,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加班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对象 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企业在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对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1月21日—27日)累计加班生产5天及以上,且每日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1月日均用电量 5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自贡市各区县(含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1月21日—27日)累计加班生产5天及以上,且每日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1月日均用电量 50%。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真实性承诺负责,对违反规定申报、骗取资金的行为,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扶持,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含高新区,下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表(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表进行初审,并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复核(重点审核企业用电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申报情况,形成推荐报告(附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表原件),于2023年2月13日前统一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11办公室(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企业科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8320813 (二)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2400066
附件:1.自贡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加班奖励资金企业申报表 2.自贡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加班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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