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信用环境,促进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引导和鼓励担保公司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增信力度,丰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企业创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9〕58号)以及《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20〕15号)要求,研究出台《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技融资担保”)。
二、什么是科技融资担保?
科技融资担保是指为了增信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科技型企业,由合作担保机构为前述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提供的信用保证、票据质押等方式担保。
三、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科技融资担保贷款?
在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产业类型符合两江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为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型企业名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融资贷款担保。
四、合作担保机构应当满足的资质是什么?
合作担保机构应满足两个资质:(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二)实际经营期限已满5年。
五、科技融资担保贷款额度多少?期限多久?
符合规定的科技型企业单户每笔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含 )的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单笔融资对应的贷款期限应不超过1年,自获得第一笔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当年度起,最多可连续5年申请科技融资担保贷款。
六、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对企业和担保机构有什么鼓励措施?
(一)风险补偿。合作担保机构经司法或仲裁等途径催收且最终经司法强制执行终结仍无法收回的代偿贷款本金部分,应认定为担保代偿风险损失,由管理机构按照该损失50%金融标准向合作担保机构予以补偿。
(二)管理机构按照担保费实际发生额(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50%给予贷款企业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七、怎样申办科技融资担保贷款?
(一)贷款企业按照合作担保机构的要求向合作担保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材料。合作担保机构在企业贷款申请材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是否受理的结果。
(二)合作担保机构将经初审合格的贷款企业资料提交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合作担保机构出具推荐函。
(三)合作银行在合作担保机构同意担保的基础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及放款手续。
联系电话:67573578
政策原文: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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