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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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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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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有意向的企业请按要求申报。

一、推荐评选范围

辖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推荐评选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三)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社会影响不良事件;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六)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和完备的用水计量、统计管理体系;

(七)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0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申报流程

意向企业认真编写《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2月17日前,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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