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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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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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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软件平台、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以下简称“软件年报”)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按照工信部有关通知要求,2022年度软件年报继续执行2021年工信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1)。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软件年报实行网上报送,请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登陆“软件产业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网址:http://119.163.126.167:8085/labootva-oa-c/views/login.html?msg=0)(2021年度已注册企业可使用原账号信息登录,未注册企业需新注册登录)。

附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pdf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871363

技术支持:卢学梅

联系电话:51702620

年报工作交流QQ群:460711516,211040657,745530773。

发改科经部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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