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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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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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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403号),及《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西安市内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已经被认定为“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属于此次申报对象范围。

二、组织实施

(一)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申报时需按照层级逐级申报,不能越级申报。

(二)区内各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同时,向经开区工信局提出书面申请,上报相关纸质资料(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经开区工信局将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线上初核,实地查看后,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线上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拟认定名单,报送省工信厅备案,由省工信厅进行公告。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尽快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填报,于2023年2月3日前,申报纸质资料1份及电子版(整套资料盖章扫描后整理为1个PDF文件,并附汇总表excel文件)报送至经开区工信局,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企业充分认识此次评价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既是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抓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中小企业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或复核认定的前提条件。

(二)请各参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各参评企业认真阅研本通知和“一法一办细则”,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全面完整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加强与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接联,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经开区联系人:曲睿 张慧文

联系电话:86513723

联系地址:凤城十二路凯瑞F座1605室

附件:

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2.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3.申报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4.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docx

附件2 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x

附件3 申报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xls

附件4 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doc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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