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部署,顺利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综合实力,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2022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成都市双流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6部分,主要包括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保障实施和附件。
(一)关于目的意义。主要阐述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能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关于主要任务。从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五部分明确了工作任务。
(三)关于实施步骤。将创建工作分为启动阶段、创建申报阶段、整改完善阶段、评审阶段、命名阶段五个阶段,并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
(四)关于职责分工。明确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镇(街道)的责任分工。
(五)关于保障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严格目标督查三部分强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中医药专项经费保障,要求各镇(街道)逐年落实辖区内中医药专项经费(辖区内人口不低于0.5元/人·年),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关于附件。明确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参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2022版)》细化了部门任务分工。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解 读 人:邹丽秋
联系方式:028—85828010
相关文件: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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