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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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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金融审计
发文单位:自贡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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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
的通知》政策解读
  • 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关于加快企业上市培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方案》(自府发〔2021〕7号),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我局牵头对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股份制改造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在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于2022年3月18日共同印发。
  •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总体原则、组织领导、工作程序、政策保障、执行时间五个部分组成。
  • 总体原则:培育5年内能对接资本市场的企业,做大我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基数,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实现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

(二)组织领导:一是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落实具体人员负责。二是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工作程序:一是摸清底数,明确改制范围。按国家统计标准口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倍以上的非工业企业。二是制定标准,细化评定指标。开展了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或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可向纳税所在地的区县金融工作局申报验收评估,即报即审;各区县金融工作局应自收到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县级相关部门初审后出具确认函报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自收到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按照验收标准,共同开展验收工作,验收评估平均分值高于85分,认定为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企业;验收评估平均分值高于95分,认定为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三是优选中介,批量推进改制。鼓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鼓励有意愿、业务能力强的优质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强化宣传,提高企业积极性。定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改制目标企业库中的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培训宣讲活动。
(四)政策保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8〕31号),经验收,对认定为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完成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五)执行时间: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省、市出台新政策的,按省、市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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