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2〕56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城市试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日照实际,就全面推进我市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的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统领,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企业、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为试点主体,以钢铁及配套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海洋、现代农业、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领域为重点,坚持先行先试和重点突破,突出抓好技术、专利、标准、产业的创新融合发展,探索专利标准融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模式,促进我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先行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探索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创造、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一体化发展机制。实施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形成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打造一批“双高”(高价值专利、高水平标准)协同创新典型,持续增强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到2025年,新型技术创新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基础加快夯实,创新主体日益壮大,创新服务链条日臻完善,专利标准政策环境明显优化,全市企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意识显著增强,技术标准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产生一批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品牌,涌现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标准”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
(一)全面完成“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建设。探索建立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日照模式,推动科研、专利与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总结推广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模式,促进试点经验在全市、全省推广。
(二)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畅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标准制定、产业推广工作链条,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转化。实施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先进标准体系。到2025年发布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或企业标准200项以上,制定首创标准或“领跑者”标准1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60%以上。
(三)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加强专利标准融合机制创新试点企业和示范区建设,推动企业整合专利和标准化工作职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两个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机制,推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发展,助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标准化”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培育50家专利标准融合机制创新试点企业,5个专利标准融合机制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贯标备案企业60家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20家以上。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60个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经验推广。围绕专利与标准融合机制创新工作,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专题讲座和机制创新经验分享,开展典型案例、经验宣传,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1500名以上,推动更多产业、企业实现科研专利标准协同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长效机制
1.完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体系。市政府统筹协调,在日照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全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建设。建立“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建设,将标准融入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2.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激励制度。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向标准转化,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标准等指标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例达到60%。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应用体系,推动专利标准融合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建相互衔接,将专利、标准指标作为其评定的重要内容。建立专利标准融合与质量品牌联动机制,将专利标准融合纳入市长质量奖、优质产品基地等品牌评价考核指标,作为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推荐和培育的重要参考。推动标准作为科学技术奖励、研发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鲜明导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区县、功能区)
3.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评估体系。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评估工作流程,开展成果评估与绩效评价,量化成果转化效率,提高考核、评估与绩效评价的质量及效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二)夯实专利标准融合工作基础
4.加强专利导航和布局。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标准研究,推动企业将科研成果同步转化为专利、标准,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抢占技术高地。聚焦钢铁、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高端化工等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充分发挥日照经开区全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的作用,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专利地图研究,实施针对性技术研发,形成高价值专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5.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建立多层次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企业、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专利、标准化知识普及力度,多渠道开展专利与标准化培训工作,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培养纳入“STES”(科学、技术、工程、标准)技术经理人、“1+X”标准编审技能等人才培养规划。充分发挥驻日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的人才资源,通过“专利标准融合进高校(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系列活动,培养“科技研发—专利—标准”复合型人才。建立专利标准融合专家库,汇集标准化、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创新技术等高素质、高端化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专业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区县、功能区)
6.健全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搭建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专利和标准信息共享,建立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为企业、产业集群提供“线下+线上”全方位立体式服务和宣传展示。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支持黄海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引进培育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机构,引入国家级、省级专利和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7.深化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模式研究。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研究,研究不同专利类型、不同标准种类融合的方法,总结提炼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有效途径,建立符合企业特色的技术、专利、标准创新联动机制体系与切实可行的工作路径和方法,提升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效率。研究不同类型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探索标准与专利的有效结合方式。推动构建产业链、创新链、标准链协同发展机制,形成科技研发、专利培育、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协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三)打造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主体
8.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工作。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企业标准体系,形成更多标准必要专利。推动试点企业完善专利标准融合孵化机制,打通“科研—专利—标准”三者协同关键环节,实现科技创新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与标准转化、标准转化与产业发展“三同步”,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以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为重点,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推动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国际标准等技术标准,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快速产业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标准化”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9.加强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培育。围绕钢铁及配套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海洋、现代农业、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以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建立“专利标准融合企业孵化培育库”。引导企业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先进技术方案、关键结构特征和技术实现方法转化为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不断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同时,推动企业在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新”或适应性创新,形成高价值专利。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实施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领跑者”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10.打造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先进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托新能源乘用车、高品质钢铁材料、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结合我市钢铁制造、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链生态创新发展,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中,由山钢、日钢等“链主”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核心企业,重点聚焦先进钢铁及配套、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人工智能等产业链优势潜力、短板弱项和空白环节,系统分析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专利分布、技术共识和发展趋势,查找短板、分析标准需求,绘制对应产业图谱的标准图谱,建立健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专利标准融合生态群。围绕日照绿茶、生态塑料智造、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生命健康、环保设备等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引导集群专利权人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形成专利池,鼓励集群将专利池内的全部或部分专利转化为团体标准或企业联合标准,促进技术、专利、标准等要素联动贯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四)完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链
11.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常态化服务机制。依托标准和专利服务机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县(区)等开展组团服务,定期开展企业及产业集群调研,了解企业、产业链(集群)专利标准融合需求,跟进解决企业、产业区集群专利标准融合困难,推行“一企一策”“一链一策”方式提供靶向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产业链(集群),研究提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专利标准融合协同治理的政策性指导文件,编制专利标准融合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让企业、产业链享受“一站式”组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12.强化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培训。全面梳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中标准必要专利筛选、专利池专利许可等方面难点问题,举办专利标准融合系列专题讲座,加大企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的专利、标准化知识普及力度。紧密跟踪最新的标准化政策、动态信息和企业人员实际需求,围绕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编写、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指南、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的规则和惯例、标准与创新等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13.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精准联动机制。建立与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关注度较高的国家、省级标准化、专利技术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战略合作,探索建立双边信息沟通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为企业、产业集群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搭建渠道和桥梁。支持企业参加行业性、区域性、国际性标准化、专利等技术交流,支持企业承办标准化和专利有关会议,鼓励企业承担或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合作,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5月—2023年5月):开展调查摸底,学习国内相关机构、企业的经验做法,选取全市典型企业、典型产业链,开展首批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建设,举办专利标准融合知识培训。开展首批试点企业及集群调研,研究不同专利类型、不同标准种类融合的方法,初步形成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
第二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启动第二批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建设,对首批试点企业、示范区进行评估,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提炼,总结提炼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有效途径,将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上升为日照市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编写、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的规则和惯例等知识培训,以指导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出具有自主专利技术的技术提案,结合我市产业特色,有计划地推动重点产业的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召开经验交流研讨会,促进企业相互学习提高。
第三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全面推广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制定一批高质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试点企业及示范区,提炼形成成熟的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形成专利标准融合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在全市构建专利、标准化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发展,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推进合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制度设计,积极推动制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方面的激励措施,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纳入市对县(区)政府绩效考核。支持专利和标准化技术机构为企业和产业集群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牵头单位: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三)完善经费保障。根据日照市“稳中求进”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对评估合格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示范)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加强与银保监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将专利与标准“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经费列入企业经费预算,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专利及标准化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日照银保监分局,各区县、功能区)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理念和知识,增强科技创新人员将专利主动融入标准的意识。广泛宣传推广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和创新经验分享会,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总结推广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模式,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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